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

聯盟行銷(Affiliate Marketing或稱夥伴行銷)是什麼?

今天站長比較懶,直接轉貼一篇2007年的陳年報導文章來給大家看:


網路聯盟行銷(Affiliate Marketing)是歐美市場非常有效的廣告行銷模式,在台灣及香港稱為「聯盟行銷」或「夥伴行銷」。中國大陸解釋為「網絡營銷」、「聯盟網絡行銷」等。


提供聯盟行銷(Affiliate Marketing)服務的知名網站有全美最大的www.CJ.com,還有日本雅虎購併的ValueCommerce.com等大型公司。1995年,全球電子商務龍頭「亞馬遜Amazon.com」率先利用聯盟行銷(Affiliate Marketing)迅速的擴展市場版圖成為電子商務界的巨人。後來有愈來愈多的知名品牌,紛紛與聯盟行銷平台業者合作,開始聯盟行銷計劃,包括eBay、Sony、Apple、微軟、迪士尼、AT&T、HP、戴爾電腦等,當然眾多中小型企業,更是趨之若鶩,因為這種行銷方式,是最節省企業行銷成本的方式。


整合了上萬個各類型網站 (Affiliates),來為廠商的服務與商品,進行有效的網路行銷與宣傳。站長產生績效之後,廠商付廣告費給平台,平台再支付給所有完成任務的站長。聯盟行銷涵蓋了各種網路行銷模式,有網站廣告曝光,部落格行銷,論壇行銷,社群行銷,內容置入行銷,關係行銷,資料庫行銷,電子報行銷,IM即時通訊行銷,搜尋行銷(SEM及SEO搜尋引擎最佳化)…等。由於聯盟站長有利益的情況下,因此會用各式各樣的行銷方式,讓廠商的商品或服務得到大量的曝光機會。


根據工商時報 - 電子商務2.0部落客「大有賺頭」的報導,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( MIC)對2007年度B2C電子商務網站市場的預估,市場約有新台幣一千四百三十八億的規模,以電子商務業者平均釋出3%的利潤分享給網友推估,今年度部落客、網友可以分享得到的潛在紅利金額,高達新台幣43億! 本文摘『工商時報報導全文參考 』
  

還沒看懂「聯盟行銷」的話來看看這支影片解說吧:


今天Infinity Downline也是採用聯盟行銷來打通他們市場的一套知識性學習影音機構,不同的是他釋出的利潤不是3%、不是30%、而是整整100%,從1995年亞馬遜網站帶起的這波聯盟行銷熱潮後,回饋給聯盟站長的利潤約在5~15%,但台灣到了2007年聯盟行銷廠商平均釋出給網友的利潤才3%,直到2009年3月份Infinity Downline的誕生,我們才終於嘗到了100%利潤的甜頭,我說得自私一點,我網頁的空間有限,賣的產品有限,你給我3%的利潤回饋,跟你給我100%的利潤回饋,我選擇幫誰賣?當然是選擇100%利潤的Infinity Downline來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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